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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互联网商品质量抽检有章可循

本报北京11月17日(记者成慧)国家工商总局17日发布了《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》,确定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责任。 意见认为,第三方信息平台要加强对互联网商品经营者的管理,健全商品质量管理统一制度和措施,积极开展商品质量检查,督促互联网商品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和服务义务,及时制止侵权行为,配合有关部门监管执法,工商部门

“工商总局:互联网商品质量抽检有章可循”

意见强调,网络商品抽查要制定抽查计划,明确实施方案,随机明确网络商品经营者,事先确定购买者、顾客姓名、接收方等,不具有抽查随意性。 另外,意见还规定,要记录网络交易的相关过程和收到新闻、样本后的开箱检查和封样等全过程,并保留执法证据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网络商品抽查结果。 工商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,并将行政处罚结果记入公司信用档案。

来源:UI科技日报

标题:“工商总局:互联网商品质量抽检有章可循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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