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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慧/文

12月28日,央行发布《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一石激起千层浪。

网络结算是网络金融快速发展的基础。 这是央行决定对互联网支付的。

与今年7月底的意见征集稿相比,正式公布的“方法”主要有两个变化。 一是将个人支付账户从两种扩展到三种; 二是根据支付机构的分类评定及支付账户实名制的实施情况,对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监督管理。

有些第三方支付企业总是抱怨监管太严,但在笔者看来,第三方支付以前没有法律支撑。 这个世界上除了中国以外还有其他可以放钱的账户的国家吗? 目前,央行承认该账户的法律地位,已经是从无到有的巨大变化。

如果一件金额或每天的金额达不到希望金额,就像生气的媳妇一样投诉,堂堂正正地胁迫客人让中央银行为难。

此前,一些机构对此前征求意见稿的1笔5000元额度表示非常谴责,但这一额度可能不足以退还信用卡账单。 每月使用1万元的还款必须操作两次。 现在ⅱ类家庭每天的支付限额增加到了10000元,大部分普通人的诉求都可以满足。

然后,央妈限制限额不死,在限额上调上挖了个窟窿。 央行强调,下一步,人民银行将根据银行的服务和风险管理情况,优化和调整ii类和iii类账户功能和限额。 另外,有限额的只有账户余额的支付,银行卡的支付不受限制哦。

“互联网支付新规阻止第三方支付异化为类互联网银行”

乍一看,支付企业看起来很傲娇,让人受不了什么委屈,但新的东西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被挤出空中间,所以支付企业到哪里都不是大家走远了。

正如一位第三方支付巨头对笔者所说,当今支付的技术进步、监管包容度可以办越来越多的事件。 以前的征求意见稿对支付领域不满意,但他认为从大的方向来看,监管一直有所放松。

支付账户的分类监督管理

据悉,央行28日公布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与25日公布的《关于改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》的精神一致。

《办法》的监管方向是阻止支付企业向网络银行异化。 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回归其诞生时的使命:小额平民,为电子商务服务。

在简报会上,央行介绍说,发布《办法》的初衷是不希望支付账户中沉淀过多的资金。 截至年底,全网支付账户余额2000多亿,主要集中在支付宝( Alipay )、财付通。 这沉淀的2千多亿元,让央行担心到晚上都睡不着觉。

吸收存款和支付清算是银行的基本功能,在银行类似的严格监管约束下,支付账户已经实现了事实上的网络银行功能,资金沉淀成为存款类金融机构,不受银行账户资金安全和辅助流动性监管。

《办法》的一个杀手锏是区分银行全部功能账户和支付账户的不同,从而区分第三方支付和网络银行的业务边界。 第二个杀手锏是强调支付账户的真实姓名。 根据支付清算协会的数据,完成全年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为9亿4500万个,仅占总支付账户的43%。

“互联网支付新规阻止第三方支付异化为类互联网银行”

无论是支付账户的分类还是银行账户的分类,逻辑都是层出不穷的。 中央银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将abc分类与银行的个人账户I、ii、iii类相呼应。 背后的逻辑是,客户级别越高,可采用的福利功能和限额也越多。 分类监管可以说是一举两得,一是为了创新而留在空之间,二是守住了安全底线。

“互联网支付新规阻止第三方支付异化为类互联网银行”

例如,这类似于居住证积分制度。 分数越高,可以获得公共福利,如护照120分、房子140分、孩子160分上学等。

通俗地说,好孩子享受的监管更宽松。 根据《办法》,支付机构评为“a类”,ⅱ类和ⅲ类账户实名比例达到95%以上时,账户实名验证不受渠道限制,可享受每日限额提高等优惠。

根据方法,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。 I型账户累计开立支付限额1000元,可用于购物费用和客户转账。 ⅱ类账户全年累计支付限额为10万元,可用于购物费用和客户转账; ⅲ类账户全年累计支付限额为20万元,可用于购物费用、客户转账、投资理财产品的购买。 从第ⅰ级账户到第ⅲ级账户,身份验证逐渐严格。

“互联网支付新规阻止第三方支付异化为类互联网银行”

同样分为三种账户,但第三方支付的账户与银行账户本质上不同。

支付账户结余的本质是预付的价值,类似于预付卡的结余。 虽然归顾客所有,但以支付机构自身的名义保管在银行,实际上由支付机构支配和管理。 此外,支付机构的公司信用在法律保障方面也远远低于银行,如果支付机构发生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,可能会损害财产。

“互联网支付新规阻止第三方支付异化为类互联网银行”

明确责任

世人最在意的不就是“方法”动了谁的奶酪吗? 那么,网络支付的新规则是好银行还是第三方支付机构?

出乎意料的是,《办法》最好的不是亲生儿子银行,也不是儿子的支付企业,而是央行自己。

以前责任划分不明确,所以即使顾客资金被盗或发生问题,也必须进行监管。 但是,现在不同了。 中央银行很机灵,分了责任。

例如,第三方向顾客支付的准备金,以前没有确定准备金存款银行的责任,但现在发生问题了,准备金存款银行也必须承担责任。

例如,支付机构也需要先行赔偿的机制,不能和银行踢球。 商户发生的问题,支付机构必须承担责任。 顾客的新闻泄露、资金风险、支付机构也必须承担责任。 支付机构挪用准备金,准备金必须由银行负责。

总体来说,《办法》对第三方支付领域有利,当然凡事要分两方面看,第三方支付机构们也是一些令人愉快的烦恼。

一些中小型第三方支付机构,例如盈利能力低或技术不稳定,由于账户实名一般达不到规定的95%,受限于限额,可能会被选为c类。 b2b大宗支付机构尤其面临着这个问题。 例如,以前做了几十万以上的大宗交易,但今后会受到限制,他们自己的网关账户和支付账户意义不大。

“互联网支付新规阻止第三方支付异化为类互联网银行”

《办法》自去年7月1日起实施。 也就是说,新的要求和规定要求支付企业们整改的时间少了,所以谁必须抓紧行动。

(曾芳先生,如果您有意见或建议,请与曾芳@ @ 21 Jingji联系) ) ) ) ) ) ) ) ) ) )。

来源:UI科技日报

标题:“互联网支付新规阻止第三方支付异化为类互联网银行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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